机构职能

法制科
    负责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。组织起草食品、药品监督管理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;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理规范性文件、重大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;负责执法监督、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、听证工作;负责组织开展法治培训。负责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和实施。